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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昌平2病例出现发热仍外出 已被立案侦查

来源:    时间:2021-10-25 13:57:35

  中新网北京10月24日电 (记者 杜燕)北京市第246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24日召开,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、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三起典型案例及有关情况。其中案例1中,2名确诊病例居住于昌平区宏福苑小区,2021年10月16日,2人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、发热等症状,仍然外出就餐、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。10月19日,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,2人仍然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,未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、接受正规治疗,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、药物。目前,一同打麻将人员中已经有5人确诊,公安机关已经对上述2人刑事立案侦查。

  案例一:确诊病例陈某林、刘某敏,居住在昌平区宏福苑小区,2021年10月16日,二人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、发热等症状,仍外出就餐、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。10月19日,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,二人仍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,未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接受正规医学治疗,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、药物。目前,一同打麻将人员中已有5人确诊,现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林、刘某敏刑事立案侦查。

  警方提示:根据《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规定,在北京市居住、工作、生活、学习、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境内外人员,应做好自我防护,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,出现特定症状时,及时主动前往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就医;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,应按照有关规定主动报告健康状况,接受、配合集中或居家观察。

  案例二:2021年10月17日至20日,昌平区宏福苑西区“德盛康大药房十一分店”负责人杨某、宏福苑小区“高远百康大药房”负责人王某娴,在向确诊病例陈某林、刘某敏多次出售退热、止咳、感冒、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,未依照规定,要求购买人进行“健康宝”扫码登记、体温测量,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,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分别对杨某、王某娴刑事立案侦查。

  警方提示: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和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各单位需严格落实“四方责任”,对相关人员进行健康监测、提示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。医疗卫生机构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,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,对就诊的感冒发热人员和购买感冒、退热药品的人员信息,按规定登记、报告。

  案例三:2021年10月22日,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,居住在此地的李某泉、张某荣二人违反管控规定,擅自翻越小区护栏,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,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,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泉、张某荣刑事立案侦查。

  警方提示:根据《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规定,在北京市居住、工作、旅游等境内外人员,应当协助配合北京市依法开展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,遵守有关规定,配合所在社区、村有关调查、检测、隔离,特别是封控防疫措施。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党委政府,加强小区、楼宇等区域防控管理,并做好社区棋牌室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管控工作。 【编辑:张楷欣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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